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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넶26 2024-12-19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注销17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近期,北京亿知云峰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详见附件)向我局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其持有的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提交了股东会关于终止经营的决定、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承诺书及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넶31 2024-12-18 -
关于拟注销13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北京京电光华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向我局申请终止在北京地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
넶24 2024-12-18 -
关于拟注销146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넶30 2024-12-17 -
关于拟注销102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넶39 2024-12-17 -
关于拟注销临沂赛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近期,临沂赛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局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潍坊新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넶33 2024-12-13 -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情况的公示
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订)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我局拟收回部分超过规定期限使用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届满后,将按规定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电信网码号资源。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넶22 2024-12-13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APP侵害用户权益问题的通报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用户权益保护工作,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整治APP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近期,我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省内部分APP进行检查,并通报相关违规APP主办者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尚有17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开通报。
넶15 2024-12-13 -
关于拟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近期,驮鸟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昌赢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其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
넶32 2024-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