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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报的31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公告(第647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9月30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31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特此公告。附件:1.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2件徽章、官方检验印章等国家徽记   2.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29件政府间国际组织徽记、名称等徽记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9月29日

    7 2025-10-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宝坻大葱等87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4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宝坻大葱等87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特此公告。附件:1. 宝坻大葱等870个地理标志产品公告信息   2. 宝坻大葱等87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9月23日

    7 2025-10-13
  • 关于拟注销武汉青云趣团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近期,武汉青云趣团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

    12 2025-10-09
  • 关于注销3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相关企业申请,现对南京易车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特此通告。

    18 2025-10-09
  • 关于拟注销4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近期,南京阅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局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

    15 2025-10-09
  • 关于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2025年第九期)

    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川渝两地主流应用商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仍有7款App/小程序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19 2025-10-09
  • 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资源。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届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20 2025-10-09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注销466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艾尼艾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已被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吊销、撤销或者注销营业执照,其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不具备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条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经审核,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认为艾尼艾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注销情形。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此通告。附件: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xlsx

    22 2025-10-09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清理空壳类ICP备案数据的公示(202537批次)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ICP备案信息准确率,依照《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现将我局202537批次空壳类备案数据(包括空壳主体、空壳网站、空壳移动应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7日)。请相关主办者限期整改,补充备案信息。

    19 2025-10-09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清理空壳类ICP备案数据的公示(202536批次)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ICP备案信息准确率,依照《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现将我局202536批次空壳类备案数据(包括空壳主体、空壳网站、空壳移动应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请相关主办者限期整改,补充备案信息。

    16 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