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31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融汇致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向我局申请终止在北京地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有异议或者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附件:拟注销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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