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市场统计年报的通知

全市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以下七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需填报文化市场统计年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底。

二、报送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三、法律责任

对不按照制度规定报送文化市场统计年报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核实确定暂停经营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进入异常单位名录。

 

首页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市场统计年报的通知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