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北京景泰蓝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的公告(第679号)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七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景泰蓝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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