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本页为公示全文与公示要素展示。公示载明: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27 家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规定期限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157 家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公示期为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公示要素速览KEY FACTS
以下要素均逐项摘自公示原文,未作补充或推论。
| 项目 | 公示原文表述 |
|---|---|
| 公示标题 |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
| 公示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
| 落款日期 | 2026 年 9 月 30 日 |
| 涉及企业 |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184 家企业 |
| 情形一 |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27 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
| 情形二 | 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157 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
| 依据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
| 公示期 | 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
| 异议方式 |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处理 |
| 联系方式 | 邮箱 shcc@miit.gov.cn;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邮编:100804) |
| 注销条件 |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依法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 附件 | 拟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2026年第19批).docx |
说明:上表内容逐项摘自公示原文与公示载明的联系方式,未作补充或推论;完整企业名单以公示附件为准。
公示原文FULL TEXT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正文(逐字全文)近期,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注销上述企业相关经营许可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我部调查处理。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部将依法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文本引自该公示发布页(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6 年 9 月 30 日)。公示原文以「我部」指称工业和信息化部。
两组企业的构成TWO GROUPS
公示正文把 184 家企业分成两组分别表述,下表按公示原文照录,不作成因分析。
| 公示分项 | 家数 | 公示原文表述 |
|---|---|---|
| 分项一 · 申请终止经营 | 27 家 |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
| 分项二 · 届满未申请延续 | 157 家 | 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
| 合计 | 184 家 | 公示标题表述为「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27 家与 157 家相加为 184 家 |
两组情形均由公示原文直接给出:一组是企业在许可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经营,另一组是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公示只呈现这两种归入拟注销名单的情形,未对任何一家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单独说明。
提示:上表「家数」栏与公示原文一致;完整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与业务种类以公示附件为准,本页不转载附件内容。
附件与名单ATTACHMENT
公示正文只举出两组各自的首家企业名称,完整名单以附件承载。
如本企业或合作方可能被列入本批名单,建议先下载附件,再按企业全称逐条检索比对,不宜仅凭正文举出的两家企业名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