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企咨宝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公示展示
增值电信 · 跨地区许可拟注销公示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本页为公示全文与公示要素展示。公示载明: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27 家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规定期限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157 家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公示期为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公示事项
拟注销 184 家企业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企业为「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公示正文按两种情形分列并给出各自首家企业名称,完整名单见公示附件。
两种情形
27 家——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157 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公示期限
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示原文给出了具体起止日期。
依据文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示载明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更新时间:2026-10-09 栏目:政策解读 · 增值电信许可 公示发布:2026-09-30 公示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1

公示要素速览KEY FACTS

以下要素均逐项摘自公示原文,未作补充或推论。

涉及企业
184 家
完整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
9.30 — 10.30
共 31 日(含首尾)
许可类型
跨地区
公示机关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依据
工信部令第 42 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项目 公示原文表述
公示标题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公示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
涉及企业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184 家企业
情形一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27 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情形二 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157 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依据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公示期 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异议方式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处理
联系方式 邮箱 shcc@miit.gov.cn;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邮编:100804)
注销条件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依法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附件 拟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2026年第19批).docx

说明:上表内容逐项摘自公示原文与公示载明的联系方式,未作补充或推论;完整企业名单以公示附件为准。

2

公示原文FULL TEXT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正文(逐字全文)

近期,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注销上述企业相关经营许可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我部调查处理。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部将依法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文本引自该公示发布页(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6 年 9 月 30 日)。公示原文以「我部」指称工业和信息化部。
3

两组企业的构成TWO GROUPS

公示正文把 184 家企业分成两组分别表述,下表按公示原文照录,不作成因分析。

公示分项 家数 公示原文表述
分项一 · 申请终止经营 27 家 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分项二 · 届满未申请延续 157 家 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合计 184 家 公示标题表述为「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27 家与 157 家相加为 184 家

两组情形均由公示原文直接给出:一组是企业在许可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经营,另一组是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公示只呈现这两种归入拟注销名单的情形,未对任何一家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单独说明。

提示:上表「家数」栏与公示原文一致;完整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与业务种类以公示附件为准,本页不转载附件内容。

4

附件与名单ATTACHMENT

公示正文只举出两组各自的首家企业名称,完整名单以附件承载。

📄
拟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2026年第19批).docx 公示载明的附件名称与格式如上。正文只给出两组各自的首家企业名称,184 家企业的逐条名称、许可证编号与业务种类均在附件之内,具体信息请以下载的附件文本为准。

如本企业或合作方可能被列入本批名单,建议先下载附件,再按企业全称逐条检索比对,不宜仅凭正文举出的两家企业名称判断。

5

公示信息速查Q & A

本次公示共涉及多少家企业?
公示标题表述为「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即共184家。公示正文按两种情形分列:27家与157家,两者相加为184家。
本次公示的企业分为哪两种情形?
公示载明两种情形:一是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二是郑州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
本次公示的公示期是多久?
公示载明:公示期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本次拟注销所依据的是什么文件?
公示载明的依据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或反映遗留用户善后问题,有哪些渠道?
公示载明:公示期内,对注销上述企业相关经营许可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情况,并附详细凭证与联系方式,以便其调查处理。公示同时载明联系方式:邮箱 shcc@miit.gov.cn;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邮编:100804)。
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会怎样?
公示载明: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部将依法注销其相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名单在附件里,先确认是否涉及自己的企业

本批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拟注销公示,正文只举两组各一家企业名称,完整名单以附件为准。企咨宝可协助按附件逐条比对名单归属,并梳理跨地区许可的延续、变更与终止经营材料。

名单逐条比对
按公示附件所列企业名称核对,确认本企业或合作方是否在列
咨询名单比对
跨地区许可事务
延续、变更与终止经营的申请材料与办理节点梳理
咨询许可事务
许可状态核验
许可有效性与企业资质链条的前置条件自查
咨询状态核验
📌 公示名单比对 · 跨地区许可延续 · 变更与终止经营 · 材料准备协同 · 办理节点跟踪
法规来源(逐条) · 本页内容引自下列文件:
①《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6 年 9 月 30 日发布;公示期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受理邮箱 shcc@miit.gov.cn);
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 号)。
免责声明:本页由企咨宝整理、发布,为公示内容的展示与索引,不含解读意见,不构成法律意见。企业数量、名称与公示起止日期以公示原文及其附件为准;对公示事项提出异议或反映遗留用户善后问题,请按公示载明的渠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转载需注明出处。© 2026 企咨宝 qizibao.com

넳 넲
首页  ꄲ  行业资讯  ꄲ  通知公告  ꄲ  关于拟注销江苏干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ꁱ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需要办理的服务 *

咨询内容 *